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制氧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并出租相关房屋建筑物的议案》,公司拟对制氧系统全部采用气司运营模式供气,即在新建30000Nm3/h制氧机采用BOO模式建设运营基础上,同时考虑将现有的制氧系统转让给专业的气司生产运行,公司依照市场化原则向其采购生产用管道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制氧设备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并出租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公告》(临2023-074))。
辽宁中联资产评定估计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对拟处置资产项目和拟出租房屋涉及的年租金项目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和市场年租金进行了评估。202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有资产评定估计项目备案表》,对辽宁中联资产评定估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辽中联评报字[2023] 1183号)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屋涉及的年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辽中联评报字[2023]1184号)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备案结果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一致。详细情况详见2023年12月12日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屋涉及的年租金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一篇:供水设备配套搬迁改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