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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施行方案(修订)》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5-06-16 11:11:51 作者: 产品中心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施行村庄复兴战略的施行主张》(闽委发〔2018〕1号)、《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城乡民生基础设备建造的施行主张》(闽委发〔2017〕21号)等文件精力,执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布置要求,进一步标准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项目的资金办理,更好地支撑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推进处理城镇地点地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我委对2014年拟定施行的《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项目施行方案》(闽发改出资〔2014〕503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为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施行村庄复兴战略的布置要求,进一步标准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项目的资金办理,更好地支撑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推进处理城镇地点地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经研讨,对2014年拟定施行的《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项目施行方案》(闽发改出资〔2014〕503号)做了进一步修订,提出如下施行方案。

  全省各县(市)城镇(不包括设区市辖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县城地点的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项目。项目建造规划应当契合当地人口及城镇开展需要,首要建造内容有新建自来水厂、改扩建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等。

  省级预算内出资采纳出资补助方法,归纳考虑项目地点区域的方针、项目建造获益人口数量、项目建造新增供水才能等要素组织出资补助。

  供水规划较大的城镇地点地供水设备建造项目,依照新增供水才能核算补助金额超越400万元的,按400万元给予补助。

  1.项目规划选址、建造用地和当地资金等已执行,项目可行性研讨报告已批复,现已在建或根本具有开工建造条件。

  2.现已竣工的项目、2014年以来省级预算内出资补助过的项目,不再组织。

  设区市发改委要依照《政府出资法令》等办理要求,严厉项目的审阅把关,加强项目的施行办理和资金运用监管,做好预算绩效办理,经过金宏网出资项目信息办理体系施行按季调度。我委将经过在线监测、现场核对等方法加强监督查看,对项目施行进展滞后的相关县(市),视状况调整或削减后续资金组织;严惩在项目申报施行过程中招摇撞骗、骗得出资补助、移用出资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中文域名: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政务总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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