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的请示》(蓬江府报〔2024〕2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施行一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的决议》(粤府〔2022〕69号)等文件规则,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批)》(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70.9653公顷,拟征收地块面积282.6028公顷,共触及78个成片开发规模。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仔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维护农人合法权益,重视维护犁地和节省集约用地,实在维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好维护与开发的联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蓬江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作业的辅导和监管,严厉依照《方案》确认的时序方案和规划用处,科学安排施行成片开发,依法依规展开土地征收有关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