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关于福清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下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的请示》(融政综〔2024〕184号)和《关于核减福清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下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的请示》(融政综〔2024〕216号)收悉。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托付福州市用地批阅权的决议》(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托付,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核减后的福清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下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成片开发总面积192.0046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好、精确、全面遵循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管理法》,重视维护犁地,重视维护农人合法权益,重视节省集约用地,重视生态环境维护,重视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维护,妥善处理好维护与开发的联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计划》与疆土空间规划编制作业的联接,保证《计划》契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厉依照《计划》确认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处,科学安排施行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计划》难以施行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批阅机关同意。
四、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作业的辅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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